
林姓男子今年4月9日在新竹縣竹北市的工作地點,用自己的電腦連接台灣高鐵公司的智能客服系統,傳送恐嚇文字「高鐵真的有炸彈」給高鐵公司人員,經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查獲送辦,桃園地檢署偵結後,已因林男違反鐵路法案件,將他提起公訴。檢方調查,林男基於以恐嚇或其他非法的方法妨害鐵路從業人員執行鐵路業務的犯意,當天下午3點多,在他工作的辦公室內,用自己的電腦開啟Google瀏覽器無痕模式後,連接高鐵公司的智能客服系統傳送恐嚇文字,導致高鐵公司站區與列車營運上,發生危安疑慮。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林男已因違反鐵路法案件被提起公訴,檢方表示,林男觸犯鐵路法第68條之4第1項之「以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鐵路從業人員執行鐵路業務」罪嫌,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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