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男認為友人趁他睡覺,對他生殖器下手塗三秒膠,憤而上網公布個資,反而吃上官司。(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郭玗潔/苗栗報導
一名賴姓男子因認為自己睡覺時,遭朋友阿浩(化名)用3秒膠黏生殖器,憤而在同志交友軟體「GRINDR」公布阿浩個資,被告上法院。全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賴男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賴男和阿浩原本是朋友,兩人因細故發生爭吵後,賴男於去年10月20日,在桃園市中壢以手機上網,他明知社群軟體「GRINDR」的「關於我」為大家都能看見的訊息,仍指名阿浩發布文章說「○○○垃圾(自介)35、永遠不要相信朋友,我幫你,你不感激就算了,還能因為我睡著,手護著(小雞的頭部圖像),就拿3秒膠貼我屌,目前脫了兩次皮」,並附上阿浩的住址等相關資料,被阿浩發現後,報警處理。
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賴男認為自己在睡覺時,遭阿浩用三秒膠黏他的生殖器,且兩人間有糾紛,賴男明知貼文內容除洩漏阿浩個資外,還公開貶損阿浩的名譽,仍選擇在社群煤鐵張貼文章,導致阿浩困擾等情,兼衡賴男犯後坦承犯行,但沒和阿浩和解等一切情狀,依賴男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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