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門大同之家發生鋰電池冒煙起火事故。(圖/金門縣消防局提供,下同)
記者鄭逢時/金門報導
金門縣消防局今(28)日上午接獲通報,金城鎮大同之家二樓電梯口疑有火警,立即派遣金城、金寧分隊共5輛救災車輛前往處理。消防人員抵達後發現,現場為未使用的鋰電池冒煙起火,所幸已由現場人員以滅火器撲滅並移至戶外,後續未造成延燒及人員傷亡。
消防局表示,火勢撲滅後,為避免鋰電池持續升溫或再次起火,消防人員將電池放入水桶中泡水降溫,進一步降低復燃風險。此次救援共出動消防人員13人及義消8人,現場經妥善處置後解除危險。

至於鋰電池在未使用狀態下為何突然冒煙起火,確切原因仍待釐清,消防局火災調查科已進一步調查。
金門縣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董必文提醒,鋰電池正常使用一般不會發生爆炸,但民眾購買時仍應選擇具商品安全標章的產品,充電時避免陽光直射及高溫環境,周邊也不要放置易燃物。
此外,鋰電池若曾受到撞擊、摔落或敲打而出現異常、變形等情況,應停止使用,以降低起火風險。廢棄電池及電瓶也不要任意堆置或丟棄,應交由清潔隊或合格電池回收商處理,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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