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中天新聞主播「馬德」林宸佑共諜案再擴大,查獲衛福部林姓女約聘僱副研究員涉嫌自去年5月起涉嫌違背職務,以手機翻拍職務上應秘密公文書,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境外敵對勢力獲利,橋頭地檢署認定林女違反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從重求處有期徒刑12年,林女移審後法院裁定續押。橋頭地檢署偵辦境外敵對勢力吸收公務員涉犯國家安全法等案件再擴大,查出林女任職於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擔任約聘副研究員,負責辦理與各縣市政府計畫補助案等業務,為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公務員,去年5月起於網路結識境外敵對勢力集團成員暱稱「曾先生」,雙方約定林女達成特定任務,如提供記者名單、匯款、蒐集政府黑料等,可獲取每月5000元等對價報酬,部分款項由前中天新聞主播「馬德」林宸佑匯入。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檢方查出林女與「曾先生」共同基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及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來源洗錢等犯意聯絡,由「曾先生」指示林女使用他人名下帳戶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款項,再匯款至「曾先生」指定帳戶,作為江姓與洪姓軍士官兵等人違背職務行為對價,並以此方式掩飾特別犯罪所得來源。檢方指出,林女明知公務上應秘密公文書,性質上與國家事務及公共利益攸關,不得洩漏而損害國家利益,竟基於為境外敵對勢力交付屬國防以外應秘密電磁紀錄、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等接續犯意,今年3月10日違背職務以手機翻拍職務上應秘密文書,透過Telegram通訊軟體傳送給「曾先生」獲利。檢方認定林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洗錢防制法後段洗錢等罪嫌,並違反國家安全法為境外敵對勢力傳遞公務上應秘密電磁紀錄、刑法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消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期約收受賄賂等罪嫌。檢方認為林女身為國家公務員,明知公務上應秘密文書與國家事務及公共利益攸關,不得任意洩漏,竟為牟取私利而罔顧國家安全,與境外敵對勢力長期配合,任意交付職務上應秘密文書並持續獲取報酬,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公益,情節重大,並考量林女遭查獲具體違背職務洩漏應秘密文書數量與內容,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部分從重求處有期徒刑12年。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