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警闖紅燈查案「撞殘女騎士」罹失語症如兒童 法院判國賠744萬

声明:本文转载自 「ETtoday」,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新LOGO版/司法第二辦公大廈,法務部第二辦公室,最高法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臺灣高等法院(圖/ETtoday資料照)

▲八德分局員警撞殘女騎士,高等法院改判准國賠744萬餘元。(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八德分局姜姓員警2018年間,在馬路上執勤時,一輛治安疑慮的違規車拒絕臨檢、加速逃逸,員警騎乘警用機車閃燈鳴笛追上,連闖2個紅燈,結果撞上楊姓女機車騎士,造成女騎士重傷,生活無法自理。女騎士請求國家賠償,一審判准555萬餘元,二審改判准國賠781萬餘元。案經廢棄發回,高院更審又改判准國賠744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大安派出所姜姓員警,2018年3月間上午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在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上發現一輛違停車輛,由於車主是竊盜治安顧慮人口,員警隨即上前盤查;但對方拒絕攔查,並加速逃逸。員警跨上警用機車,啟動警示燈及警鳴器跟上,並跟著闖了2個紅燈,到了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658巷口,路口號誌燈為紅燈,但員警仍闖越,結果撞上綠燈起步的楊姓女騎士。

楊女遭撞後倒地昏迷,被送醫急救,出現頭部創傷併腦出血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顱底骨骨折、右肺挫傷、兩側硬腦膜下積水、海綿竇廔管等傷害。經過治療後智力衰退如幼齡兒童,還罹患失語症,日常生活難以自理。家屬認為員警執行公務時有過失,因此以八德分局為被告提出國賠訴訟,請求2627萬餘元的賠償。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員警確實有過失,但楊女也要負擔60%與有過失責任,計算後判准555萬餘元。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重新計算楊女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改判准國賠781萬餘元。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廢棄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更審法院於4日宣判,高院仍認定雙方均有過失,員警需負擔40%過失責任、楊女也需負擔60%過失責任。而楊女雖主張喪失全部勞動能力,但高院重新鑑定,改認定楊女喪失勞動能力比例應為84%。最後高院改判決,楊女與其父母應可獲得國賠744萬2626元。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
ET快訊 挨罵「背骨」!王惠美落淚:隨時都在輔選 快訊/大雨狂炸!士林區土石滑落 現場劃警戒線 藍議員大暴怒:不能申請就因為他爸是蔣萬安? 節目上怒噴 快訊/雨區擴大 19縣市豪大雨特報 快訊/台2線又淹了! 雙向無法通行 朋友都花完!一票怒「揮汗有禮50元」2天還在審 官方解答 科羅旺奇葩路徑曝光 陸預測「360度大迴轉」 快訊/尼泊爾毀滅性洪災9天 2人奇蹟獲救 快訊/遭追6.1億巨債 古天樂公司最新聲明 獨/「百萬性感女神」取消來台! 健康惡化無法上機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