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0日)通過衛福部提出的「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啟動「雙軌升級」,針對需要24小時密集照顧、入住住宿式機構的中、重度失能者,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補助增加5000元、達1萬5000元,全年最高可領18萬元;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每月也提高5000元,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相關方案14日起開放申請。
為緩解中、重度機構住民的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衛福部表示,自2019年起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並於2023年起將全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到12萬元,且取消排富規定。本次進一步調整相關補助額度、認列方式及核發期程,並增加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以減輕長照家庭的經濟負擔。
衛福部表示,適用機構範圍包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之家、長照服務機構等。申請資格方面,符合長照需求等級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錯兩累對像經審核資格後,補助會自身前日起算。
新制共有三大重點。第一,補助更充足,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之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補助金額增加5000元達到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較原制提高6萬元。衛福部指出,2023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並持續入住之既有住民,未經評估或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4級者,仍依方案規定每月補助5000元。
第二,支持更完整。2026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者,原有補助制度維持不變,另可申請每月5000元住宿費用補助,不必換軌就可獲得更多支持,也減少制度轉換所衍生的補件、查調及等待,讓申請更便利、支持更連續。
第三,減輕負擔更及時。補助認列更貼近實際入住情形,從原制「按年累積」的全年累積入住達180天、符合條件後一次核發,調整為「按月認列」,當月實際入住達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即認列1個月;地方政府按上、下半年分2次檢核撥付,縮短補助到位時間。
衛福部表示,2026年度另設過渡保障,曾於2025年度核定領取12萬元者,2026年1月至8月累積入住達180日,該期間一律核給12萬元;9月起再依新制按月認列。2026年度實際申請及作業時程由衛福部另行通知地方政府。
衛福部表示,本次方案提供24小時密集照顧需求者更實質、及時的支持,減輕家庭照顧與經濟負擔;新制追溯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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