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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能比照?網友揚言「殺總統」一審無罪 法界人士揭關鍵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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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黃姓男子在網路發表「殺總統」言論,遭網友檢舉,一審被判無罪。而曾經說要把「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的「館長」陳之漢,是否也可能無罪?一名法界人士表示,兩案情況不同,因為館長是知名人物,發言具渲染力、影響性,對社會的危害較一般網友巨大。彰化的案子,黃男在Threads發表「我要起義殺賴清德全家!你看百姓會不會包圍總統府」、「我他媽要殺賴清德總統啦!殺這個無替台灣人著想的垃圾總統」等言論,被網友發現,向警方檢舉而起訴。法官認為言論針對特定人而非「公眾」;且發文未標註或通知到當事人,無證據證明總統實際見聞或心生恐懼,因此獲判無罪。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相關新聞請見:揚言起義殺總統、包圍總統府 「無罪」原因曝光去年3月大罷免期間,台南亦有一名工程師在Therads留言「先殺青鳥...斬首賴清德」言論,事後認罪,法院認定其僅因政治不滿即恣意在網路發表恐嚇公眾之言論,應予非難。判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一名法界人士說,「揚言殺總統」屢獲輕判,不代表網友可以隨便發言,彰化檢方已表明態度,欲提出上訴。而館長身為知名網紅,其言論有相當渲染力,刻意將共軍斬首行動延伸為砍下總統首級,具備恐嚇公眾與危害安全的故意。該直播言論已透過網路直接或間接傳遞給全國人民與總統,且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顯見已引發社會恐慌。檢方認為館長顯已觸犯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其又不認罪,強調沒有實施斬首計畫之可能。目前等待新北地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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