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事會議濫訴氾濫 使基層教師身心失衡校事會議原是在處理教師嚴重違法事件,但在實務執行上,卻常因學校行政端為規避責任而全面送審。負責承辦校事會議、擔任生輔組長長達四年的張老師說明,公立學校處理陳情案件時,為確保行政流程完整,多數情況下只要沾到邊,就會將案件送交校事會議。部分私立學校則因考量校譽及經費問題,甚至曾有單一調查案件耗費高達十萬元經費。這種「小案大辦」的現象不僅消耗龐大教育資源,更沉重打擊基層教師的教學熱情。曾遭校事會議調查的邱凱裕老師表示,「調查都是採『有罪推定』,他認為我有,要求我要證明我沒有。」整個調查流程長達四個月,幾乎占用一整學期的時間。邱凱裕老師認為, 調查人才庫委員欠缺法學素養與背景觀念,評判不公。(圖/獨立特派員)另一位曾獲教育部閱讀推手獎的小學教師林晉如則指出,自己因親師溝通問題遭調查,在獲知學校將成立新的校事會議後精神幾近崩潰,甚至因而被強制送醫。林晉如痛訴:「我的人生到底要什麼時候,才能終結在這個惡法當中。」對此,高雄市教育局回應,當時是由醫療團隊評估後進行必要協助,並評估該案非屬校事會議樣態,已要求學校將案件移送教育局處理。調查人才庫培訓倉促 專業資質堪慮針對校事會議的調查品質,各界對調查人才庫的專業能力提出強烈質疑。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葉青芪強調,僅受訓三天的調查人員,其產出的調查結果竟能直接剝奪教師的工作權,難免讓教育現場的教師對調查委員的品質與素質產生深切疑慮。家長投訴若達解聘程度,學校須遴選外部委員啟動校事會議。(圖/獨立特派員)目前教育部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約有1200餘名成員,其中教育相關人員占七成,律師與家長代表則分別占14%與9%。具備調查委員資格的高中體育教師蘇美雪坦言,受訓時間嚴重不足,在短短一天半內要深入了解各項法條相當不易,法條的實際應用與報告撰寫,皆需靠後續案件實務經驗累積。對於培訓課程,同樣擔任調查委員的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法規部主任李明儒更直言:「用刑事的角度,就是把老師當作罪犯來看。」李明儒指出,這樣的教學容易預設教師有罪,特別是在認定「教學不力」等複雜樣態時,若調查委員不熟悉教學現場職場環境,極易做出不客觀的判斷。行政審查退回率高 黑箱決策難救濟調查報告產出後的行政與救濟流程,同樣暴露制度運作的沉疴。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張瓊方指出,教師若對已定案的調查報告提出申訴或訴訟,行政法院法官通常會尊重,並如實採納行政調查結果,導致教師極難翻身。教育部國教署人事室主任曾瓊慧則回應,若調查報告產製過程有疑慮或品質不佳,教育部會採取預防性下架措施,目前已汰除三位不合格的專業人員。擔任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的A老師透露,學校考核會若決議不處分,教育局常會連續退件,並指定公文給校長施加壓力。A老師說,教育局甚至未仔細審閱考核會內容,「就直接把調查報告最後『必須申誡』那句話,直接複製貼上,然後要求學校記申誡。」調查人才庫培訓講義載明教學不力等認定態樣與相關法規。(圖/獨立特派員)律師翁國彥從法律角度表示,教育局審議委員會在幕後做決策卻不公開名單,違背了政治與法律學上的「課責」原則。他批評:「你不能夠躲在黑箱後面做決定,然後跟教育局說『不要揭露我的名字』,我覺得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針對案件退件狀況,新北市教育局統計約有4%的案件被退回學校重新調查;桃園市教育局則有高達32%,因學校程序缺失等原因被退回。台北市近三年有兩件,台中、台南與高雄則無相關數據統計。教師與家長團體立場拉鋸 校事會議存?廢?對於校事會議的未來,教育界與家長團體持截然不同的態度。臺灣教育產業工會法規與諮詢中心組長林金財強調,調查報告僅是處理建議,不代表最終應處分事項,懲處權責仍在考核會與教評會,不應將調查報告當作聖旨。「很多學校不會去區別,所以全盤認為調查報告要全盤接收,這個其實是很有問題的。」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常務理事侯俊良表示,校事會議機制運作已經失靈,無法有效淘汰少數不適任教師,反而讓親師溝通與管教問題無限上綱,因此堅決主張廢除。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創會理事長劉亞平也認為應廢除校事會議,將校園事務的調解機制移轉至教育局第三方處理。相對地,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蕭東原回應,教評會長期存在「師師相護」的問題,家長團體對教評會的決議缺乏信任,認為校事會議是目前處理不適任教師唯一較可行的管道,在缺乏更佳替代方案前絕不可廢除。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認為,單純討論存或廢無法解決問題,重點在於修正處理機制,可考量將案件分流機制提升至縣市政府層級,或是將校內分流標準明確化。但是從校園交由第三方的地方政府來做,可行嗎?分流機制考驗 立法院退回新制與地方政府調處實務教育部於今年一月推出新修正制度,在校事會議前新增「分流認定會議」,將親師溝通爭議與班級經營摩擦等輕微案件排除,不啟動校事會議。教育部部長鄭英耀說明,新制試行半年後,進入校事會議的案件比例已從往年的高達82%大幅降至22%,對於匿名濫訴案件原則上均不予處理。然而,該修正案在七月底仍遭立法院退回要求重新研議。立院退回校事會議修正案,立委呼籲減少濫訴保護教師。(圖/獨立特派員)針對案件是否應統一收歸地方政府處理,新北市教育局局長張明文回應,即使由教育局統一收案,仍須向學校查證事實,較可行的方式應是先進行案件過濾,待案件量減少後再由全市統一辦理。台南市教育局局長鄭新輝則說明,台南市採取「二級調解」機制,建立十個分區支持系統,由分區執行長協助進行溝通調和。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榮譽理事長薛春光強調,修法過程必須思考如何處理刻意濫訴的人員,並建立保護教師的配套機制。侯俊良也認為:「怎麼樣讓這個制度回到以往,大家有問題,就用親師溝通的方式,去做一些解決。」面對崇高師道不再、教師權益相對弱化的現狀,如何重塑親師信任並建構合理的管教制度,仍是各界亟待解決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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