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7日電)陳姓男子日前在網路張貼持槍射擊影片,並恐嚇現任國家元首,案經台中警方循線將他逮捕到案,並查扣改造手槍等證物,經檢方複訊後今天依恐嚇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方獲報被告陳男於公開社群網路,張貼持槍射擊影片,並恐嚇現任國家元首、不特定公眾等案件,由檢察官指揮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偵辦。

警方於16日拘提陳男到案,並扣得改造手槍、空氣槍及子彈等物。檢察官於今天複訊後,認定陳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恐嚇公眾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案經台中地院今天晚間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認定有羈押原因與必要,裁定羈押陳男。(編輯:張銘坤)1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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