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一輛銀色休旅車昨(18)日上午行經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左轉介壽路時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國中女學生,女學生趕著上學未留在現場,休旅車駕駛見學生未受傷沒下車察看就離去,結果女學生昨晚驗傷後,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報案,警方依規定受理後將通知汽車駕駛到案說明,並依法移送偵辦。
警方強調,汽機車輛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2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逃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輛銀色休旅車昨天上午行經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左轉介壽路時,未禮讓走在斑馬線上女學生導致擦撞,圖為監視畫面拍下驚險畫面。(圖/八德警分局提供)
有網友在網路平台貼文指稱,一輛銀色休旅車昨天上午7時許行經八德區和平路,左轉介壽路時未禮讓在斑馬線上徒步經過的國中女學生,發生擦撞後,女國中生當場嚇了一跳,但疑似趕著上課離開現場,女國中生於晚間放學回家後,由家人陪同至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

▲一輛銀色休旅車昨天上午行經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左轉介壽路時,未禮讓走在斑馬線上女學生導致擦撞,事後駕車離去,圖為監視畫面。(圖/八德警分局提供)
八德警分局表示,針對網傳汽車未禮讓行人行為,女學生親屬已於昨晚10時許至本所完成車禍事後報案,警方依規定受理後將通知肇事汽車駕駛到案說明,並依法移送偵辦。警方呼籲,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務必報警處理,以免觸法,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車輛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

▲八德警分局四維派出所副所長鄭宇軒說明本案處理過程。(圖/八德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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