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罕病女子入住養護機構疑遭虐待,經急救後仍不治。(示意圖/記者許宥孺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一名單親母親悲痛控訴,女兒出生即患罕見染色體異常,由她獨自撫養18年,今年好不容易申請進入住宿型養護機構,沒想到孩子身上卻頻頻出現不明傷痕,今年7月突然接獲機構通知女兒正在急救,最後更因嚴重腦部傷害不治。社會局表示,經查機構違法限制無自理能力身障者於易發生傷害的環境,依法裁罰5萬元。
「她不會說話,身為媽媽,我不能讓這些疑問就這樣消失!」母親表示,女兒是罕見染色體異常的孩子,先生10年前因癌逝世,她獨自扶養女兒長大,一個人教她、陪她,一路養到18歲,今年好不容易申請到住宿型養護機構,原以為能讓孩子獲得妥善照顧,沒想到入住後卻在孩子身上發現傷痕。
母親指控,近半年來,孩子的傷痕越來越明顯,她每次詢問機構皆得到含糊回應,甚至曾被暗示「再問下去就不跟你續約」,考量住宿型機構一位難求,她只能隱忍。直到7月22日,突接獲機構電話,稱女兒正在進行CPR急救,女兒送往秀傳醫院急救時已失去呼吸心跳,因病況危急又轉送高醫,經3次急救,因嚴重腦部傷害陷入不可逆狀態。
母親悲痛表示,即便醫師告訴她,情況已非常嚴重,她仍陪著女跑接受治療,只盼奇蹟能出現,但女兒最後仍不幸離世。「一個母親,辛苦守護了18年的孩子,就這樣離開了。」

▲罕病女經急救後仍離世,母親悲痛想獲得事發經過的真相。(示意圖/記者許宥孺攝)
另母親心碎的是,事情發生過後,她心裡仍有很多問題沒有答案,「究竟孩子身上的傷痕是怎麼造成的?孩子當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家屬一次次詢問,卻始終沒有得到清楚的說明?而孩子最後的離開,究竟還有多少真相,是我們家屬不知道的?她到底經歷了什麼?」身為媽媽,她不能讓這些疑問就如此消失,盼事情能公平調查,讓一個已經離開的孩子,至少能得到一個真相。
高雄市社會局對此表示,本案已進入司法調查,後續由地檢署刑事偵辦後釐清死因。社會局收到通報後,已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行調查,經調查後行為人已違反身權法第75條第3款及第4款有「限制自由」及「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障者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等情事,依法裁罰5萬元。
至於機構責任部分,社會局持續調查中,將視調查結果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裁罰,可依法裁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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