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妇住所贴旗帜遭控展示煽动刊物 庭上称「我无犯罪」遭还柙候精神评估
一名退休妇人被指在住所内外张贴及展示具煽动意图的旗帜及物品,事隔近两年後疑被追究,被控以违反新煽动罪。她在庭上多次强调自己没有犯罪,但负责审理案件的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认为,无法肯定被告是否适合答辩,下令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被告期间须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发表时间: 08/09/2026 -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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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妇被控展示煽动物品,裁判官苏惠德(图左)判她还柙小榄,等候精神科评估精神状况。 © 麦燕庭提供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61岁被告杨秋琪报称退休人士,案件昨(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罪指,被告在2024年3月23日至11月4日期间,于天水围天颂苑一个单位的大门丶客厅窗户及单位外的走廊等地方,张贴及公开展示旗帜,以及印有或带有陈述的物品,意图引起中国或香港人对中国或香港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以及引起香港不同阶层居民之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之间的憎恨或敌意,因而被控《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下「明知而发布或展示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
不过,控罪暂未披露被告所展示的旗帜及物品的具体内容,现有公开资料亦未有交代警方如何发现有关物品,以及案件是否源于举报或其他调查。
杨秋琪要求亲自应讯,并于庭上多次表示「我无犯事,他冤枉我」,又称「你们所有程序都是错」。苏惠德因被告没有回答其问题,关注她的精神状况。控方回应称,没有被告曾向精神科求诊的相关纪录。裁判官最终决定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以判断被告是否适合答辩,案件押后至9月21日再讯,杨秋琪期间须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是惩教署辖下的高度设防院所,并非一般还柙犯的主要收押地点。惩教署资料显示,小榄主要收押需要精神观察丶治疗丶评估或特别心理服务的男女犯人丶还柙犯及羁留者。
翻查资料,自《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曾有不止一名涉及国安案件的被告在还柙期间被羁押于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其中包括「黎智英案」从犯证人李宇轩陈和梓华。
2020年,李宇轩与另外11人试图乘船离开香港前往台湾时,被广东海警截获。他在中国内地完成因偷越边境罪被判的刑期并移交香港警方后,网媒《香港01》当时引述消息报道,李宇轩被安排单独羁押于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由惩教署一个俗称「神秘组」的特别小组看管。不过,公开资料未有显示有关安排涉及精神科诊断,而李宇轩其后在「黎智英案」成为控方从犯证人。
同样成为「黎智英案」从犯证人的陈梓华,在还柙期间亦曾由荔枝角收押所转往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黎智英案审讯期间,辩方曾就此盘问陈梓华,问他是否因情绪问题而被转往小榄;陈梓华表示不知道被转送的原因,并同意自己当时虽有情绪问题,但未严重至需要医疗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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