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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国行成立跨机构小组 研究降电召车司机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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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国行已成立跨机构特别工作组,研究降低电子召车司机保险费用的方案。

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国家银行已成立跨机构特别工作组,研究降低电子召车司机保险费用的方案,并探讨改革电子召车保险及伊斯兰保险生态系统。

他说,改革方向包括改善保险保障范围及结构,使保障内容更符合电子召车司机的实际需求。

他表示,政府将继续采取全政府方针,与各利益相关方合作,确保电子召车保险保障公平、透明及可持续,同时维护零工经济生态系统中司机的福利。

交通部目前正与国家银行、陆路公共交通机构、陆路交通局、电子召车业者、保险及伊斯兰保险业代表及电子召车司机协会合作,研究长期改善电子召车生态系统、保险保障范围及保障结构的建议。

陆兆福是在回答峇吉里国会议员陈泓宾,有关政府如何应对电子召车保险及伊斯兰保险保费上涨及如何提供负担得起的强制性保障和加强司机社会保障的问题时,如是指出。

他说,政府计划改善电子召车保险及伊斯兰保险保障结构,措施包括推出根据车辆使用程度及司机风险水平计算保费的保险计划,并以每公里行驶距离作为其中一项计算依据。

此外,政府也探讨建立风险及费用分担机制,由电子召车服务平台营运商、司机及乘客共同分担风险与费用。

他指出,政府也将加强电子召车平台营运商与保险及伊斯兰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协助核实保险索赔,并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他说,另一项建议是采用远程讯息处理技术,鼓励司机采取更安全的驾驶行为,以降低道路安全风险。

陆兆福说,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90(1)条文下,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必须购买保险,有关规定由陆路交通局负责执行。

“这项规定旨在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司机、乘客及第三方的事故或交通意外,无论涉及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坏,相关人士都能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

至于电子召车司机的社会安全保障,他指出,这则由人力资源部按照《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2017年自雇人士社会安全法令》及《2025年零工工作者法令》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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