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州府要求執法機構終止與ICE合作 僅5家同意
記者顏潔恩/紐約報導 2026-08-15 02:26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霍楚與詹樂霞14日在聯合聲明中表示,保障紐約人的安全是他們最優先的工作,呼籲執法機構趕緊終止與ICE的合作協議。(取自州長辦公室Flickr)距離紐約州長霍楚(Kathy Hochul)與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給予紐約州執法機構終止與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合作協議的期限,僅剩十餘天,但目前12個機構中僅五個表示同意配合。
霍楚與詹樂霞14日在聯合聲明中表示,保障紐約人的安全是他們最優先的工作,「這也是紐約州通過這些法律的原因,我們將執行這些法律,並繼續抵制聯邦政府越權。我們的職責是執行法律,而這正是我們打算做的事情」。
霍楚警告,新禁令將於26日(周三)生效,屆時任何不終止與ICE合作協議的執法機構都可能面臨法律後果。
兩人指出,他們已要求紐約州12個執法機構終止與ICE簽訂的民事移民執法合作協議,即所謂的287(g)協議;然而,距離禁止這類協議的新州法正式生效只剩十幾天,目前仍有七個執法機構未確認是否會遵守相關要求,其中包括長島的納蘇郡警長辦公室(Nassau County Sheriff’s Office)及納蘇郡警局(Nassau County Police Department)。
根據287(g)協議,州和地方執法人員可以在ICE的指揮和監督下,執行部分移民執法工作;目前主要的三種模式包括監獄執法模式(Jail Enforcement Model),允許指定的移民執法人員辨識及處理目前面臨或涉及刑事指控的人員、聯合工作組模式(Task Force Model),允許指定執法人員在日常警務工作期間執行移民執法,或直接參與由ICE主導的聯合執法行動、以及拘捕令執行模式(Warrant Service Officer Model),允許指定執法人員在拘留相關人士期間執行和送達行政拘捕令。
納蘇郡長布萊克曼(Bruce Blakeman)此前曾猛烈批評霍楚要求終止這些協議的做法,認為此舉將使社區更加不安全;不過,移民權益倡議人士則表示,終止這些合作協議將有助於更好地保護民眾,尤其是在醫院、教堂及學校等敏感地點的人士。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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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紐約州府為何要求執法機構終止與ICE的合作?
州長霍楚與州檢察長詹樂霞表示,這是為了執行紐約州新法並抵制聯邦越權,他們強調保護紐約人的安全是首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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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目前有多少執法機構同意停止與ICE合作?
紐約州共要求12個執法機構終止287(g)協議,但截至目前只有5個表示同意配合,另有7個尚未確認是否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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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287(g)協議主要允許地方執法人員做哪些事?
287(g)協議讓州和地方執法人員在ICE指揮下協助移民執法,包含監獄執法、聯合工作組及拘捕令執行等模式,權限依合作方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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