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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豪雨造成財產受損 屏縣財稅局:可申請地方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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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連日豪雨造成災情,為協助受災民眾減輕災後經濟壓力,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醒,如果因為天然災害造成房屋、土地、車輛及營業設備等財產受損,符合地方稅減免規定者,可依受損情形申請相關稅捐減免,讓租稅協助成為災後重建的助力。財稅局表示,各項地方稅減免規定,在房屋稅方面,房屋因天然災害受損達三成以上未滿五成者,可減半徵收房屋稅1年;損壞程度達五成以上者,可免徵房屋稅1年。在地價稅方面,土地因天然災害致淹水、土石流、地層滑動、沙壓或其他因素影響,無法正常使用,或因環境及技術條件限制,短期內難以恢復原有用途者,可申請免徵地價稅。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針對使用牌照稅,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如因天然災害毀損報廢,或已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者,可申請免徵或退還使用牌照稅;如車輛仍可修復,也可依實際修復期間按日核減使用牌照稅。在娛樂稅及營業設備方面,受災營業場所因災害無法營業者,娛樂稅可依實際停業天數核減;營業設備因災受損者,也可依勘查結果申請相關稅捐減免。財稅局說明,民眾發現財產受損時,應先拍照或錄影留存受災情形,再進行清理及修復,以利後續勘查及申請作業,並應於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或1個月內提出減免申請;可透過財稅局官網「首頁/專區服務/災害減免專區」線上填報申請資料,減少往返奔波,快速完成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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