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一名國小男老師與同校女老師發生不倫戀,遭元配蒐證提告,元配在行車紀錄器內,發現丈夫與女同事以夫妻相稱,兩人對話內容露骨,並於一個多月內六度進入汽車旅館,此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最終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元配30萬元精神慰撫金。
摩鐵密會曝光 親密對話成關鍵證據
判決書內容指出,男老師與妻子於106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涉案女老師為同校同事,且知男方已婚。元配因聽聞丈夫與女同事過從甚密,開始暗中蒐證,結果在行車紀錄器中發現多次以老公、老婆、寶貝互稱,並有「愛液滿出來了」、「就想把你灌滿」等充滿性暗示的私密對話。
元配還查出兩人在113年1月15日摟抱親吻,1月16日至2月20日間共進出6次汽車旅館。
男老師在法庭上主張,與女同事並未發生性行為,且表示與元配婚姻早因家務及教養問題產生裂痕,雙方曾討論離婚,並尋求婚姻諮商但最終破局,認為夫妻間早已缺乏實質情感聯繫,因此否認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
法院認證關係逾越 判賠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彰化地方法院審酌,雙方在車內的親密對話及多次進出汽車旅館的紀錄,認為兩人互動已明顯超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正常社交分際,嚴重侵害元配配偶權。
法官審酌,兩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未如元配請求之新台幣100萬元全數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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