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市前議長莊豐安(左)、前副議長蘇澤峰(右)涉詐欺超貸案判刑定讞,預計18日到案執行。(圖/記者翁伊森攝、翻攝臉書)
記者翁伊森、閔文昱/嘉義報導
嘉義市議會前議長莊豐安、前副議長蘇澤峰涉共同詐欺案,最高法院今(1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2人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嘉義地檢署表示,接獲最高法院通知後已啟動防逃機制,執行檢察官指揮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傳喚莊豐安、蘇澤峰,2人預計於18日上午10時到案執行。
低價買房後提高契約金額 被控向農會超貸
案件源於2017年間的房地交易。法院認定,蘇澤峰以1500萬元購買房地,並與仲介、代書共同製作買賣價金3200萬元的不實契約,向鹿草鄉農會申請貸款,先後取得1500萬元、500萬元及100萬元,共計2100萬元;莊豐安則以1500萬元購買同路段另一處房地,再製作買賣價金3300萬元的不實契約,向鹿草農會申請1950萬元貸款。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維持二審判決,全案正式確定。
一審嘉義地院判2人各1年5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2024年12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再上訴至最高法院。嘉義地檢署表示,目前已啟動防逃及入監執行程序,2人將於18日上午到案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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