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高男利用修水電機會猥褻心障亡友女,居服員機警錄影成為有罪關鍵,高男被判刑2年且不給緩刑。(圖/資料照)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患有輕度心智障礙的女子,父親過世後與臥病在床的母親相依為命,父親生前好友高姓男子得知後,時常前往家中協助修理水電、送白米接濟,沒想到竟利用機會對女子伸出狼爪。2025年10月3日,高男到女子家中更換水龍頭,見女子在母親床邊用餐,竟伸手觸摸女子身體,遭女子閃避、斥責後仍再次伸手。照顧女子母親的居服員察覺異狀並以手機側錄,事後陪同通報、驗傷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高男有期徒刑2年,且認定不宜宣告緩刑。
居服員錄影成關鍵證據 高男全盤否認仍被法院認定有罪
判決指出,高男與女子父親是好友,父親過世後,考量家中留下患有輕度心智障礙的女子及臥病在床的妻子,因此不時前往協助處理家務、修繕水電並提供物資。不料案發當天,高男修理完水龍頭後,竟對女子伸手猥褻,女子察覺後立即撥開他的手並起身躲避,高男卻再次伸手,直到女子大聲斥責才停止。
高男遭提告後,在法院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行,辯稱從未觸摸女子下體或胸部。不過,法院勘驗居服員當時拍下的畫面,並參考證人證詞,認定高男明知女子心智能力受限、處於較弱勢地位,仍利用進入住處協助的機會違反其意願,犯意明確,高男的辯解不足採信。
女子出庭時則表示,自己認為高男平時是「好人」,只要對方願意改進,就願意原諒這次行為。不過,法院認為,高男身為具正常智識的成年人,明知女子處於弱勢,仍利用機會滿足自身私慾,且案發後至偵審期間全盤否認,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也讓被害人必須再次回憶受害經過。法官因此認定高男缺乏對法律及他人性自主權的尊重,判刑2年並不予緩刑,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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