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仅6天女婴身亡,家属怀疑为呛奶窒息,广州一月子中心声明:已报警
发布时间:2026-09-15 09:40据媒体报道,近日,广州番禺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出生仅6天的女儿在入住番禺区沙湾街的“暖月母婴护理会所”后,于护理人员喂奶过程中出现窒息,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根据监控内容,质疑月子中心操作不当,且发生呛奶后,未能采取有效的紧急措施。

▲李女士站在紧闭的月子中心门口。
14日晚,广州番禺暖月月子中心发布“声明”称:
近日,我司一名客户的新生儿突发意外,经医院抢救无效离世,对此我们深感痛心与惋惜。我们向逝去的婴儿及其家属致以最沉痛的哀悼和最诚挚的慰问。
事件发生后,我司始终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第一时间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目前,法医鉴定程序正在依法有序进行中,婴儿的具体死亡原因尚未有最终结论。
我们注意到,近期网络上出现了大量关于此事件的讨论,其中包含“强制喂奶导致呛奶”“婴儿系呛奶致死”等言论。我们理解家属在巨大悲痛下的情绪,但必须指出,在司法鉴定结论作出之前,上述言论均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呼吁公众保持理性,尊重司法程序,等待权威结论。
同时,我司郑重澄清如下事实:
一、我司法定代表人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网络上出现的所谓“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媒体表示此事件与月子中心无关”等内容,纯属捏造。
二、自事件发生以来,我司始终明确表态:愿在事实查明、责任厘清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网络上出现的“公司准备跑路”等言论,毫无事实依据,系恶意造谣。
三、网络上出现的“护理人员系实习生”等说法,亦与事实不符。护理人员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经公司岗前培训及考核后上岗。我们理解公众对护理质量的关注,但相关人员的资质情况应以事实为准,不应被不实信息误导。
四、对于部分人员多次到经营场所滋事、故意毁坏公司财物(包括门锁、招牌等)、恐吓我司员工、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我司已报警处理。我们尊重家属依法维权的权利,但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威胁和违法行为。
五、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恶意编造、传播不实信息,诋毁我司商誉的行为,我司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们再次对婴儿的离世表示深切哀悼。我司将继续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调查,依法依规推进后续事宜。同时,恳请社会各界给予我们一个依法、理性处理问题的空间,让法律和事实来厘清责任。

此前报道:
8月24日中午12时30分,戴桉澜在番禺暖月月子中心的房间安静躺着。母亲李女士为了喂奶,同意护理把孩子推进育婴室。一个半小时后,孩子躺在救护车后座。14时30分,医院宣布临床死亡。
孩子出生才6天。

李女士说,孩子8月19日出生,胎龄评估38+5周,顺产,体重3.45公斤,身长50厘米,无脐带绕颈。新生儿筛查G6PD、TSH、17-OHP、PHE正常。她4月与月子中心签协议,预产期8月23日,产后30日,服务费1.8万元。8月22日实际入住。

▲服务协议部分内容

按她的说法,月子中心里母亲和孩子分房,孩子睡觉有实时监控。需要喂奶、换尿布、洗澡时,孩子被工作人员推到专门育婴室,家属无法陪同、观看,也没有实时监控。
8月23日孩子因急性肠胃炎送医,后回中心。群聊记录显示,8月24日晨,工作人员报告前夜护理:5次喂奶,每次45毫升,夜间体温正常,7次大便。孩子父亲问大便正常了吗,工作人员说大便次数多。
当天中午12时30分左右,护理把孩子推去育婴室喂奶。13时10分,李女士接到月子中心店长电话,被叫下楼时孩子已在救护车内。
门诊病历写得很清楚。约12时58分,120中心接报,月子中心一名新生儿无呼吸心跳。13时医院电话联系报警者,说患儿已无呼吸。13时7分救护车到,工作人员从一辆小汽车后座抱出患儿,四肢自然下垂,无哭闹,裸露皮肤发绀。

车上体查:无呼吸,无心音,无颈动脉搏动,四肢冰冷。清除口腔异物,口腔见奶液。行气管插管,从气管导管内吸出少量奶渣样物体。家属要求继续抢救,在警察协助下13时53分离开现场,送入急诊抢救室,14时30分宣布临床死亡。

病历诊断:呼吸心跳骤停、猝死(新生儿)、窒息(?)。死亡证明由法医出具。孩子已接受尸检,家属等法医鉴定报告及死亡证明。
李女士出示的文件显示,8月24日她报称护理陈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沙湾派出所8月25日受案。9月4日,番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出具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称收到要求对月子中心及直接责任人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立案侦查的反映,已转沙湾派出所按法定程序处理。

李女士说相关报案至今未有进展。9月12日,记者向沙湾派出所咨询,工作人员称“在调查”,未回应具体进展。
来源︱南方都市报、红星新闻、大河报编辑︱吴美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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